北京市出台2017—2020年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发布者:龙江 点击数:6827 时间:2017/5/22 8:07:00

  经北京市政府同意,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京残工委〔2017〕6号,后简称“《行动计划》”),对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推进健康北京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和要求。《行动计划》按照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重心下沉、全民动员、依法推进、科学施策的思路,聚焦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和工作机制、防控主要致残因素、有效控制残疾发展三大目标,确定了4大行动内容和17项重点推进任务,并明确了相关落实责任单位和完成目标。

  “残疾预防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社会战略”。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十三五”期间残疾预防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措施。2017年2月27日,国务院公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从制度层面促进我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从北京实际看,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新型城镇化加快、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加大,北京进入残疾人口规模增大、结构变动、风险提高的关键时期,残疾预防形势严峻。一方面,遗传性、先天性残疾有待进一步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致残风险在显著增加,残疾现患率、发生率处于较高水平;另一方面,残疾预防知识缺乏、预防体系不健全、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残疾预防领域的专项政策文件,统筹推进全市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以全面健康成就全民小康。

  《行动计划》在总体把握上,既贯彻国家精神基础,又立足北京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了首善定位,强调三级联防,重视科技引领,坚持保障先行,落实监督责任。以首善之区标准,在先天性残疾预防、疾病致残预防、伤害致残预防、康复服务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增设了13项新指标,提升了9项指标要求。

  《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婚前、孕前健康等保健服务,进一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残疾筛查、干预工作,把牢残疾预防关口,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提升传染病综合防控能力,积极防控慢性病致残,加强精神疾病防治,促进全民健康生活,着力减少疾病致残。齐抓共管、有效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多措并举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进一步加强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空气污染和饮用水治理干预,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努力减少各类伤害致残。切实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提升非医疗康复服务水平,深入推广辅助器具服务,不断改善无障碍环境和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做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行动计划》强调,北京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预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自身工作职责,在健全法规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服务体系、强化人才队伍,优化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加强科学研究、实施重点监测,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预防意识等方面持续用力,切实做好遗传、发育、疾病、伤害等因素致残的预防工作。北京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根据任务清单,按部门、分工和年度、节点对各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定期以白皮书等形式通报北京市残疾预防工作进展情况。

  《行动计划》的十大突破

  相比于《国家行动计划》要求,北京市的《行动计划》有以下10个方面的突破:

  1.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做到新生儿疾病早发现、早干预。

  2.加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健全儿童残疾报告制度,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康复政策,建立完善残疾儿童个案管理系统,实现儿童残疾从发生、发现到干预、康复的闭环管理。

  3.完善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和鉴定程序,探索引入商业保险补偿机制,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4.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为重点开展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人群及时提供个性化的咨询保健服务。

  5. 强化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与服务,完善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补贴制度,完善重性精神病患者门诊免费服药药物品种目录,试点试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并举。各区建立健全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

  6.建立京内外重点食品供应基地溯源系统,实现追溯即时查询验证,保障市民食品安全。

  7.引导实施0-3岁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推进社区、家庭适老、适残改造,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

  8.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构建覆盖婴幼儿、儿童少年、青壮年、老年的全生命周期康复服务补贴体系。

  9.为融合教育学校、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提供无障碍改造支持,为残疾人就医、交流提供无障碍服务。

  10. 试点推广老年人、残疾人长期护理保险,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家庭改善护理条件和生活状况。综合采取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等方式,减轻罕见病患者个人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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